一、双峰县统计局主要职能
•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省、市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 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计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 指导和协调全县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的有关专项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和普查。
• 统一领导和管理地方城市、农村、企业调查队,组织实施全县地方城市、农村和企业调查。
• 为县委、县政府制订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 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 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 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 参与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局目标管理考核,准确及时提供经济社会的主要指标数据资料。
•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双峰县统计局内设机构
•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行政工作和全县统计业务工作;负责本局人事、政工、财务及全县统计事业费核算工作;负责老干、计划生育、妇幼、群团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文秘、保密、机要、档案资料、安全保卫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职工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及房改基金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组织全县统计队伍的教育工作。
• 法规股
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全县统计法规制度;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办理行政诉讼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研究、知识培训、统计普法等有关工作。
• 工交能源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邮电统计数据;组织和协调全县工业和运输企业的划型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
• 投资贸易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县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和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能源和城市住宅等统计数据;组织和协调商业企业的划型升级达标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 综合社会科技股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国家调查制度,承担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核算工作;开展要素市场统计及开发区统计、部门第三产业统计,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研究报告;审批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基本单位的统计并管理名录库;对全县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分析和预测;组织专题研究,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和咨询建议,负责统计年鉴、统计提要和统计月报编辑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统计管理和对外提供全县综合性统计数据,指导全县统计分析研究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劳动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统计数据,组织协调全县各项普查工作,全县服务企业的划型升级达标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有关行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协调,布置全县人口、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普查工作负责上述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快速汇总、数据处理、数据传输、编辑归档等工作。
• 二级机构
(一)城乡经济调查队(副科级)
• 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加挂农村统计股牌子)
负责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农业生产条件、农村产业结构、农产品产值产量、农村三产业发展状况、乡镇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等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全县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资料,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农村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和小康乡、村的考核审定;指导全县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业务,开展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和统计分析。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全国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组织实施农村住房调查点的农产量、农村住户经济情况等调查方案;负责全县农村贫困人口的监测,准确、及时、系统地搜集、整理和编印农村住房经济调查资料,开展对农村社会经济问题的分析研究,向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调查资料和信息;完成市农调队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 城市经济调查队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全国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组织实施城镇住房调查、物价调查和有关专项调查等城市社会经济统计调查方案;准确、及时、系统地搜集、整理和编印城市社会经济统计调查资料,开展对城市社会经济问题的分析研究,向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调查资料和信息;完成省市统计局、县政府和本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 企业调查队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全国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组织实施企业抽样调查和各类专项调查方案;对涉及企业的重要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验和评估;准确、及时、系统地搜集、整理和编印企业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资料;开展对企业改革和发展情况的分析研究,向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企业调查资料和信息;完成省市统计局、县政府和本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二)电子计算站
负责推进现代化计算技术和数据传输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进行经济分析和数据信息处理,为全县经济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