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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峰县环境保护局

  • 联系人:办公室
  • 电 话:0738-683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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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 址:娄底市双峰县永丰镇
  • 网 址: 暂无网址
  • 标 签: 双峰环保局  
  • 服 务: 信息已认证   信息有效期:203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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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单位简介

 

  双峰县环境保护局属县政府直属局,成立于2002年7月,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设有办公室、环境管理股、自然保护股、宣传法规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二、单位职能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土规划和区域开发规划及重大技术政策、重大经济开发计划;参与编制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县域内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  监督管理本县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恶臭气体、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负责本县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收费管理、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本县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受县政府委托,参与处理涉及县外环境污染纠纷,协调本县地域间环境污染纠纷,对本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  监督管理自然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本县农村生态建设工作。


 •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制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  负责本县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组织对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负责环境信息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教育和宣传工作。


 •  负责管理全县环境保护的对外经济、科技、信息等交流与合作。


 •  负责县域内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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