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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峰县人事局

  • 联系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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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 址:娄底市双峰县天青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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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签: 双峰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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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双峰县人事局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人事宣传工作;负责人事工作重要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起草;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秘书、档案、机要保密、接待、保卫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财务的管理工作;管理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局机关党组和党支部、机关工会做好党群工作。

 

 

二、老干股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县老干部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老干部两项待遇的落实和接待服务;负责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及老干部党组织建设;负责全县老干部发挥余热的组织协调及全县老干专干队伍建设。

 

 

三、安置调配

 

    拟定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原则、办法及措施,编制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承办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安置和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国家公务员、干部(职员)的调配(交流)工作;拟定全县人才流动发展规划及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建设工作;拟定全县专业技术革新骨干出国(境)的管理并组织实施。


    组织开展人才流动,负责人事代理等工作,为各类、人才及用人单位提供社会服务。负责“双峰县人才市场”的管理。承办上级所属在双单位、外地驻县机构及跨县人才招聘活动的审批工作。


 

 

四、规划仲裁股

 

    研究拟定人事与人才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事工作的综合调研和政策的规划、拟定及审核;负责人事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并监督执行情况;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负责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工作;组织指导人事信息系统建设和人事统计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服务,研究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制度;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研究拟定人事争议仲裁实施办法,指导全县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承办管辖范围内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受理及相关事宜。


 

 

五、教育培训股

 

    面向社会承办各类人才培训工作。负责人才信息网络的建设维护、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公务员、军队转业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职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培训计划和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全县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初任培训的组织、指导工作,并认真实施。

 

 

六、工资福利股

 

  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员工资调整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工资统发人员工资标准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工资基金管理并指导工资统计工作;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岗位考试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作,研究完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假制度及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优异退休待遇、异地安置、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工龄年龄更改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伤致残的监定及待遇确定的协调工作。

 

 

七、公务员管理股

 

    组织实施全县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轮岗、竞争上岗、回避、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县副主任科员以上非领职务职数和县直正、副股长职位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组织管理和录用审批;负责全县优秀人才的录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选拔优秀大学生到基层锻炼;指导全县机关工勤人员的聘用等工作;承办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负责目标管理考核有关工作,综合管理全县行政奖励、惩戒工作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县直各系统全县性行政奖励工作计划,承办由市、省政府和国务院及其工作部门奖励的集体与个人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全县为民办实事的督查考核工作。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负责高、中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承办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推荐有关专家选拔管理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及有关科研经费的资助工作;负责全县“县乡村实用人才工程”实施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指导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及事业单位职员、工勤人员的聘(任)用、考核、辞职辞退等工作;管理全县智力引进、来双工作专家、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智力引进与派出培训项目年度计划的审核、报批并组织实施,管理智力引进经费;协调管理全县引进外国文教、经济、科技专家工作和计划审定,项目实施;负责承办出国(境)培训业务的单位及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资格认可并提供有关服务;对经济技术领域、外商投资企业、科教文卫系统的专家资格认证管理;负责来双(回国)定居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因公临时出国实习培训人员的审核工作。


    承办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两院院士地方津贴的发放工作。为专家提供医疗保健、休假、学术技术交流和生活方面的服务。组织专家开展科技咨询,攻关及技术培训等活动,为专家队伍建设和发挥专家作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承办留学回国人员有关服务和科研资助经费的评审申报等工作,承办留学回国人员联谊会和专家联谊会的工作,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基金。承办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有关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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