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双峰县规划局隶属于政府的正科级事业机构,主管全县城乡规划工作,下辖双峰县规划勘察设计院和双峰规划执法监察队两个二级机构,内设办公室、用地股、综合技术股、工程股、法制股四股一室。
二、职能配置
•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拟订有关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负责组织本县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编制、负责本县规划设计管理,参与城市勘察统一管理。
• 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选址定点、规划设计审查、用地和建设工程管理、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可行性论证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指导协调乡、镇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审查、报批县(乡、镇)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小城镇总体规划和重要建设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处理乡、镇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
• 参与本县行政区域的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江河流域规划、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和其他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可行性论证。
• 负责组织城市规划区的规划实施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反城乡规划法规的行为。
•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规划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