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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新化县卫生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监督实施国家、省、市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

 

2、研究提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与社会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县卫生资源配置和医疗卫生机构布局。

 

3、研究实施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指导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协助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4、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落实国家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与地方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组织实施职业卫生安全监察。

 

5、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组织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6、依法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执业活动及临床用血质量。

 

7、研究拟定全县重点医学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重点医药卫生科研课题的协作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工作。

 

8、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监督实施食品、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

 

9、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10、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11、拟定全县爱国卫生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城乡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创建卫生县城、卫生乡镇与文明卫生单位活动。

 

12、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协调县、乡、镇人民政府、梅苑开发区、国有林场与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

 

13、归口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协调管理县红十字会工作。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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