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广播电视局(中心)是娄底市的广播电视行政管理机构和主要的新闻媒体,拥有娄底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经济生活频道、娄星频道)、娄底市人民广播电台、娄底广播电视报等新闻媒体,辖有娄底市电视发射台、娄底电广宽带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等五个二级机构,共有员工260多人。年产值1600万元左右,有固定资产总值7000多万元。
近几年来,娄底市广播电视局(中心)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娄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决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挖掘广播电视媒体优势,认真打造娄底媒体强势品牌,负重加压,开拓进取,改造创新,挑战竞争,成功实现了“节目收视率明显提高,广播电视覆盖明显扩展,技术装备明显改善,经济势力明显增强,媒体地位明显提高,社会影响明显扩大”的战略目标,在新闻宣传、事业建设、经营创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特别是近两年投入300多万元,完成了全部采编设备与部分播出设备的数字化改造,建成了三维虚拟演播室,使娄底电视台节目制作质量进入全省市级台前列。白果岭3KW6CH全固态发射机开通,全市电视节目覆盖面由原来的30%跃升至80%以上。加快了城区网络升级改造,开设了加密电视新业务,完成了城区光缆入地项目,入地光缆总长27千米,现城区网络用户总数达47000多户。经营创收大幅度增长,近两年经营创收可比收入增幅超过20%。
地处江龙滩的广播电视中心新址,占地110多亩,办公楼建筑面积5000多平方米,家属宿舍96套,投资近3000万元,建成了集园林绿化、道路、灯光于一体的幽雅的工作和休闲环境。院内的园林绿化和布局,已成为娄底一大景观,为娄底广播电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平台。
工作职责:
1、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广播、电视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指导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并起草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的地方法规;制订全市广播电视管理规章和事业发展的规划;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
2、负责审核或承办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组织审查在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它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3、管理广播电视科技工作,执行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广播电视系统适用高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研究广播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
4、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我市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并管理;执行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5、负责编制全市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负责全市卫星地面接收站的审批和管理。
6、归口管理娄底市电视发射台、娄底人民广播电台、娄星频道和娄底市广播电视器材服务公司等单位,对其重大宣传等工作进行协调和检查,并统一组织和管理其节目的传输覆盖。对娄底电广宽带信息网络公司实行宏观指导,行业管理。
7、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单位人员编制、人事劳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
8、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单位财务预决算的审核,执行财政制度的检查。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