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娄星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是区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区委反映有关情况,提出全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和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为区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络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区委精神;支持和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3、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及海外有关社团及港、澳、台、海外侨胞中的代表人物;做好台、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及其亲属的有关工作。
    4、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区委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和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级民主党派、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
    5、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7、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落实;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
    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联络及宣传工作。
    9、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战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归口管理区工商联、区侨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海外联谊会等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领导区工商联党组;管理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10、完成区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